页面ID:5185更新日期:2024年3月2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目的)
第1条为了提高山梨县的急救人员及急救队员的素质,进一步充实地区的预备医院护理
为了推进实际成果,消防机关和医疗机关联合,以进一步推进医疗控制体制为目的
山梨县医疗控制协议会(以下简称“协商会”。)设置。
(协议事项)
第2条协议会就以下事项进行协商。
(1)关于对急救人员的指示体制以及对急救队员的指导和建议体制的调整。
(2)有关急救队员的医院实习等的调整。
(3)关于地区的救命效果等地区的急救搬运体制及急救医疗体制的验证。
(4)关于制定用于急救活动事后验证的急救活动记录样式的项目或验证票格式的项目。
(5)关于制定实施急救业务所需的各种协议。
(6)有关调整接受伤病者相关的联络体制等急救搬运体制及急救医疗体制的调整。
(7)其他、地区的预医院护理的提高。
(构成)
第3条协议会由另表所示的委员构成。
(董事等)
第4条作为协议会的董事,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
2会长通过委员的互选选出。
3会长代表协议会,总理会务。
4副会长由会长指定,辅佐会长,会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5董事及委员的任期为2年,补缺干部的任期为前任者的剩余期限。
6董事及委员不妨碍连任。
(会议)
第5条协议会对第2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协商决定。
2协议会由会长召集。
3协议会由会长主办,担任议长。
4协议会决议在出席者过半数的同意下决定,赞成与否人数相同时由议长决定。
5协议会在必要时可以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
(专门部会)
第6条会长为了协商推进第2条各号所示事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设置专门部会。
2专业部会由消防机关、急救医疗机关及行政机关中认为需要会长的人员组成。
3专业部会必须讨论会长委托的协议事项,并将其结果报告给会长。
(事务局)
第7条协议会的事务局由山梨县防灾局消防保安课管辖。
(其他)
第8条除该大纲规定的内容外,必要事项由协商会规定。
附则
该大纲于2002年11月29日起施行。
截止到2023年4月
姓名 |
所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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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 |
中泽良英 |
一般社团法人山梨县医师会理事(加纳岩综合医院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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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川隆 |
山梨大学硕士综合研究部医学区域临床医学系麻醉科学讲座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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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濑史明 |
地方独立行政法人山梨县立医院机构山梨县立中央医院急救业务统括部长 |
森口武史 |
山梨大学医学部急救集中治疗医学讲座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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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坂光泰 |
上野原市立医院医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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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屋卓 |
公益财团法人山梨厚生会盐山市民医院副院长 |
天野力郎 |
富士吉田市立医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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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俣朋浩 |
都留市立医院副院长 |
副会长 |
坂本龙也 |
甲府地区广域行政事务组合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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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昌次 |
都留市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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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野田重康 | 富士五湖广域行政事务组合富士五湖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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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正之 |
大月市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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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福治 |
峡北广域行政事务组合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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鹈川功 |
笛吹市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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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原千秀 |
峡谷广域行政组合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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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田武寿 |
东山梨行政事务组合东山梨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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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本桂司 |
上野原市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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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学 |
南阿尔卑斯市消防本部消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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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根贵弥 |
山梨县保健所长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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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月卫 |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医务课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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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川秀之 |
山梨县消防学校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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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月胜一 |
山梨县防灾局消防保安课长 |
第15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5年3月12日召开)
第16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5年9月14日召开)
第17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6年2月19日召开)
第18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6年9月5日举办)
第19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7年2月17日召开)
第20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7年9月21日召开)
第21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8年2月15日召开)
第22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8年9月20日召开)
第23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9年2月5日召开)
第24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19年9月12日召开)
第25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20年2月13日召开)
第26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20年9月25日召开)
第27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21年1月20日书面召开)
第28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21年9月17日书面召开)
第29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22年2月17日书面召开)
第30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22年10月12日书面召开)
第31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23年2月8日召开)
第32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23年9月20日召开)
第33届医疗控制协议会(2024年2月28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