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7345更新日期:2016年8月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2008年6月8日在东京秋叶原发生的杀伤事件中使用的达加刀,山梨县为了禁止向青少年销售,制定了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环境净化条例(以下称为“条例”)根据第5条第3项第2项的规定,紧急指定为对青少年有害的刀具类,并于7月10日的县公报中告示。
(1)名称
「达加刀(通称)」
(2)形状及结构
以镐为中心,左右对称的双刃刃体的刀,刃体的前端部明显锐利。
(3)功能
锐利性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刀具的形状、构造或功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有可能阻碍青少年健康成长。
蝶泳刀(1998年3月6日指定)
任何人都禁止向未满18岁的青少年销售、分发、交换、赠与或出借有害刀具。
违反的话,会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伴随着紧急指定,对刀具处理业者、市町村、青少年团体、学校等进行周知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