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98968更新日期:2024年3月2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特别支援学校的中心功能

在推进地区的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等特别支援教育的体制上,特别支援学校有望承担核心作用。

关于中心功能的介绍,请看“中心功能的介绍”。

中心功能介绍传单

学校教育法74条规定,“在特别支援学校中,除了为了实现第72条规定的目的而进行教育外,还应幼儿园、小学、中学、义务教育学校、高等学校或中等教育学校的要求,对第81条第1项规定的幼儿、儿童或学生的教育提出必要的建议或援助”。

特别支援学校的中心功能(中教审答复17年12月8日)示例

  1. 对小学、中学等教师的支援功能
  2. 特别支援教育等相关咨询及信息提供功能
  3. 对有残疾的幼儿学生的指导及支援功能
  4. 与福利、医疗、劳动等相关机构的联络调整功能
  5. 对小学、中学等教师的进修合作功能
  6. 针对有残疾儿童学生的设施设备等提供功能

 

关于发挥县立特别支援学校中心功能的基本方针和指定地区,请参照以下内容。

2023年度县立特别支援学校发挥中心功能的基本方针(PDF:93KB)

2023年度各县立特别支援学校发挥中心功能的指定地区(PDF:93KB)

关于各特别支援学校进行的中心功能,请向各学校咨询。

关于外部专家的活用

本县为了从2013年开始提高特别支援学校等教师的专业性以及强化特别支援学校的中心功能,配置了理疗师等外部专家。

根据专家的配置,在提高特别支援学校的教师和特别支援教育协调员的专业性的同时,通过在地区支援等方面活用外部专家,可以进行更专业的支援的提供。

积累通过外部专家的活用得到的建议或援助,将其中一部分汇总为“专家活用事例集”。

通过事例集,不仅仅是特别支援学校,在小学、初中、高中等地,外部专家的活用也在扩大,致力于对需要特别支援的儿童学生进行更专业的指导。

外部专家活用事例集(PDF:5499KB)

关于设立病弱对象的高等部

从2024年4月1日开始,在县立甲府支援学校、县立曙光支援学校、县立山彦支援学校、县立富士支援学校4所学校设置了病弱对象的高等部,从新1年级开始可以入学。

对象是符合学校教育法实施令第22条之3的病弱者的病弱单一(没有其他障碍)的学生。

关于病弱对象的高等部受检的教育咨询,在该4所学校进行。

特别支援学校名 地区等
县立甲府支援学校 西八代郡、南巨摩郡、中巨摩郡、甲府市、山梨市、甲斐市、笛吹市、甲州市、中央市
县立曙光支援学校 韮崎市、南阿尔卑斯市、北杜市、曙光医疗福利中心正在治疗的人员
县立山彦支援学校 都留市、大月市、上野原市、小菅村、丹波山村、道志村
县立富士支援学校 富士吉田市、富士河口湖町、西桂町、鸣泽村、忍野村、山中湖村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教育委员会特别支援教育・儿童学生支援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752传真号码:055(223)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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