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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52473更新日期:2024年2月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本页刊登了法人县民税、法人事业税以及地方法人特别税相关的申请书等,请在申请时打印出来使用。
这里是选择使用频度高的申请方式登载的,关于没有刊登的样式等,请咨询综合县税事务所事业税课法人担当(TEL:055-261-9116)。
<法人的设立、变更等>
<法人税的合并纳税批准等>
<申报期限的延长>
<分割基准的修正>
<更正请求>
<公益法人等相关法人县民税免除>
<法人事业税的免税>
申请免除法人事业税时,请咨询综合县税事务所事业税课法人担当(TEL:055-261-9116)。
法人县民税、法人事业税的税率请参照这里(税率表)(PDF:116KB)。
(2022年4月1日以后结束的事业年度用)
(2020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用)
(2023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用)
(2022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用)
(2023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用)
(2022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用)
关于外形标准课税的提交文件(报酬工资金额的计算书等)请参照这里。
※电力、供气业用(2022年4月1日以后结束的事业年度用)
※电力、供气业用(2020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用)
参考格式(2020年3月31日之前开始的事业年度用)
参考格式(2020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用)
(2022年4月1日以后结束的事业年度用)
(2020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用)
<社会福利法人或学校法人等的法人县民税的课税、非课税的判定>
<农业法人的课税・非课税的判定、所得金额的计算>
<医疗法人的所得金额计算>
<直接携带时>
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事业税课法人担当(TEL:055-261-9116)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TEL:0554-45-7800)
<邮寄时>
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事业税课法人担当(TEL:055-261-9116)
邮寄的情况下,需要有收受日期印的申请书等的副本的情况下,通过复印制作(不是复印式的)
关于这点,除了用圆珠笔等记载的)申报书的副本外,还有回信用信封(填写收件人姓名后,贴上所需金额的邮票
请附上。)如果随信附上的话,综合县税事务所将盖有收受日期印章的申报书的副本寄回
做。
收受日期印章的盖章是确认收受事实的,不是证明内容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