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5859更新日期:2023年5月1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可以在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等处重新发行。详细请向县税事务所咨询。
可以用以下方法纳税。
・除LINE Pay之外的智能手机应用
・LINE Pay
・地方税支付网站(信用卡、网银、Pay-easy(Pay-easy)等)
・金融机关等窗口
・便利店
・账户转账
关于详细的纳税方法,请确认县税的纳税方法。
另外,根据税金的种类和纳税时期的不同,也有不能使用上述方法的情况,请确认缴纳书等的记载事项,或者向县税事务所咨询。
过了缴纳期限的话,根据缴纳期限的第二天到缴纳日为止的天数加算滞纳金。
没有加算滞纳金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使用手头的缴纳书。
但是,便利店(包括MMK设置店)、智能手机应用以及信用卡的纳税有使用期限,请确认纳税通知书等的打印。
如果加上了滞纳金,需要在手头的缴纳书上追加缴纳滞纳金额并缴纳,请向县税事务所确认滞纳金的金额。
这种情况下,只能在金融机关等窗口或县税事务所的窗口纳税。
过了缴纳期限的话,根据缴纳期限的第二天到缴纳日为止的天数加算滞纳金。
另外,即使催促、催告也不纳税的情况下,将进行扣押财产等滞纳处分。
原则上,根据缴纳期限的第二天到缴纳日的天数按以下比例计算。
1.从缴纳期限的第二天到经过一个月的日期为止的期间,年7.3%的比例
(滞纳金特例基准比例不满年7.3%的比例时,在年地区,该滞纳金特例基准比例加上年1%的比例(上限7.3%)
2.从缴纳期限的第二天起经过一个月的日后的期间,年14.6%的比例
(滞纳金特例基准比例不满年7.3%的比例时,在年中该滞纳金特例基准比例加年7.3%的比例)
※滞纳金特例基准比例
各年上一年的9月到上一年8月的各月短期贷款的平均利率合计除以12计算出的比例(该比例有不足0.1%的尾数时,舍去),各年上一年的12月15日之前财务大臣公布的比例加上年1%的比例
税金原则上要在缴纳期限之前缴纳,但如果有灾害、疾病等不得已的情况,请不要置之不理,咨询综合县税事务所或汽车税中心。也有延期纳税和减免措施的情况。
本人以外的人可以为本人缴纳。这种情况下,也不需要委托书。
但是,请注意双重缴纳等。
在运输支局登记汽车的注销登记的话,从抹消的月的下一个月开始按月减少汽车税(类别折扣)。但是,车检证的地址和现住址不同或希望汇款到存款账户时,请联系汽车税中心。
在汽车注销登记后1~2个月左右,会发送退还金额清单和支付指南。
另外,被退税的情况是进行了注销登记的情况,汽车解体了但是还没有进行注销登记的情况下,不成为返还的对象。委托汽车销售商等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如果还没有返还的话,请向委托方确认注销登记是否完成。
支付指南是为了领取退税金等的文件。
请在确认支付指南上记载的注意事项后,在山梨中央银行的各本·分店的窗口携带印章和支付指南,领取返还金等。
另外,在金融机构,为了确认收款人,有时会要求出示身份证。
请看下一页。
【汽车税和汽车取得税相关手续及咨询处】
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汽车税部(山梨县汽车税中心)
地址:〒406-8588笛吹市石和町唐柏1000-4
电话:055(262)4662传真号:055(263)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