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631更新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是让老人入住,对入住者提供以下服务中至少一个服务的设施。(老人福利法第29条第1项、老人福利法实施规则第20条之3)
申请处...直接向设施申请。
决定入住...根据设置者和入住者的合同来决定。
提供的服务的内容、入所者负担的使用费等,根据设置者和入所者的合同决定。
县政府公布了记载了各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使用费等的“重要事项说明书”。(请从本页末尾的“关联链接”看。)
山梨县内(甲府市除外)的收费养老院如下。(R5.8.1)
(注)关于甲府市内的收费养老院,请咨询甲府市福利保健总室总务课(电话055-237-5613)。(甲府市的“老人院等一览表”页面在这里)
根据关于确保老年人居住安定的法律第5条第1项登记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除了“状况把握服务”、“生活咨询服务”之外,还有“沐浴等的看护”、“饮食的提供”、“烹饪等家务”、“健康的维持管理”中的任意一个老年人生活支援服务提供服务时,属于收费养老院。
对于有服务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可以通过有服务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信息提供系统(移动到外部页面)中检索。
面向老年人的服务住宅(山梨县土整备部建筑住宅课)
设施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