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医疗・健康・福祉 > 许可许可关系 > 卫生药务关系 > 公共浴场(卫生药务科) > 关于山梨县公共浴场法实施条例的一部分修改
页面ID:104448更新日期:2022年5月2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2020年12月修改了国家的“公共浴场的卫生等管理要领”,从防止混浴相关纠纷等观点出发,公共浴场的混浴年龄限制从“10岁以上”下调到“7岁以上”。
山梨县(甲府市除外)根据山梨县公共浴场法实施条例将混浴年龄限制定为“10岁以上”,在这次国家要领修改后,将其下调至“7岁以上”的条例修正,并于202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另外,为了向县民们广泛宣传,制作了宣传册,请充分利用。
鉴于最近社会形势的变化,对于不设置设置桑拿、岩盘浴等单间的特殊浴场,知事认为在公共卫生上以及风纪上没有特别的障碍的情况下,可以不适用男女混浴相关措施的基准。
在穿着洗澡用的衣服使用的桑拿、岩盘浴等设施中,不适用男女分开设置出入口、浴室等的规定,可以共用。具体来说,根据各设施的利用形态进行缓和的判断。
・山梨县公共浴场法施行条例(修订后全文)(PDF:11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