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21696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养10只以上的狗或猫时

根据山梨县动物的爱护及管理相关条例,光是狗、猫、猫狗合计养10只以上的话,需要向保健所申报。

为了不让饲养了很多狗和猫,给周围的人带来麻烦,数量增加过多自己管理不完,这是行政事先向饲主提出建议的规定。

另外,申报内容有变更,停止饲养的情况下也需要申报。

 

咨询处请参照这里。

根据法令等

山梨县关于动物的爱护及管理的条例

申报对象

出生后91天以上的狗或猫

申报期间

从饲养的狗或猫的数量合计达到10日起30天以内

申报所需的文件

狗和猫的多头饲养报告(WORD(word:23KB)PDF(PDF:5KB))

狗和猫的多头饲养变更(废止)申请(WORD(word:21KB)PDF(PDF:4KB))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卫生药务课担当:生活卫生・动物爱护担当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88传真号码:055(223)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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