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组织介绍 > 县教育委员会的组织(科室等) > 义务教育课 > 就业、就学等援助相关的各种补助金的概要
页面ID:74325更新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1要保护儿童学生援助费补助金
【概要】 市町村等因经济原因而被认定入学困难的儿童学生的监护人(生活保护者)
给予必要援助的情况下,补助其经费的一部分。
【对象经费】 修学旅行费、上学费、学习用品费等、医疗费、学校供餐费
【补助率】 1/2(国家:1/2、市町村:1/2)
2特别支援教育就学奖励费补助金
【概要】 市町村等符合中小学校就学的学校教育法施行令第22条之3规定的障碍程度
为了减轻儿童学生的监护人或在特别支援学级就学的儿童学生的监护人的经济负担,
根据负担能力的程度,为就学提供必要的援助的情况下,补助其经费的一部分。
【对象经费】 修学旅行费、上学费、学习用品费等、医疗费、学校供餐费
【补助率】 1/2(国家:1/2、市町村:1/2)
3山梨县受灾儿童学生入学支援事业费补助金
【概要】 因东日本大地震而受灾,因经济原因而难以进入中小学的儿童学生的监护人
对市町村等实施的就学支援事业进行补助。
【对象经费】 与上述1~3项补助金的对象经费相同
【补助率】 10/10(国:10/10)
※ 详情请咨询各市町村的负责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