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针对“山梨县文化艺术基本条例(暂定名)”(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页面ID:87069更新日期:2019年3月2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县政府制定了关于振兴文化艺术等的基本理念,综合且有计划地推进文化艺术振兴等相关措施,为实现心灵丰富的县民生活及充满活力的社会做出贡献,正在致力于制定“山梨县文化艺术基本条例(暂定名)”(草案)总结了山梨县文化艺术基本条例(暂定名)”(草案)。
在制定“山梨县文化艺术基本条例(暂定名)”之际,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制定条例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山梨县文化艺术基本条例(暂定名)”(草案)概要(PDF:124KB)
“山梨县文化艺术基本条例(暂定名)”(草案)(PDF:17KB)
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2日
请根据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电话里的意见难以接受,请谅解。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1)电子邮件的情况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将意见提交用纸发送给以下邮箱地址。
一生学习文化课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2)邮寄的情况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县民生活部生涯学习文化课
(3)传真时
传真号码055-223-1320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等的名称及地址等)。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面的地方分发。
・山梨县县民生活部生涯学习文化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本馆2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鳅泽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3-3-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