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对“史迹甲府城迹整备基本计划”(案)征求县民意见
页面ID:102964更新日期:2022年3月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在该县,为了保存代表本县的珍贵历史遗产甲府城遗址,并将其价值切实继承并活用给下一代,明确城所拥有的多种价值,为了使其成为适合地区引以为豪的史迹,进行了整备方针的讨论,这次“史迹甲府城迹整备基本计划”(案)。
在制定这个“史迹甲府城迹整备基本计划”时,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基本计划制定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史迹甲府城迹整备基本计划》(案)
1封面目录(PDF:383KB)
2第1章~第4章(PDF:4774KB)
3第5章~第7章(PDF:1,340KB)
4第8章第1节、第2节(PDF:3,819KB)
5第8章第3节~第6节(PDF:4,667KB)
6第9章・卷末资料(PDF:836KB)
参考资料“史迹甲府城迹保存活用计划”(基本计划的上位计划)
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到2022年3月4日(星期五)
请根据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电话里的意见难以接受,请谅解。
意见提交用纸(word:49KB)(现在没有刊登。)
意见提交用纸(PDF:52KB)(现在没有刊登。)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形式(招募结束)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下载意见提交用纸,并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
山梨县观光文化部文化振兴·文化财产课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观光文化部文化振兴·文化财产课
传真号码055(223)1793(直通)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及地址等)。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面的地方分发。
山梨县观光文化部文化振兴·文化财产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防灾新馆3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杜泽町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2-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