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针对“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保全相关景观关怀手续的条例(暂定名)”(骨子案)的意见募集
页面ID:68265更新日期:2015年10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在富士山申遗之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指出,山梨县一侧山麓的开发需要更加强力的控制。在应对这样的指摘的同时,为了协调富士山的保全和活用,富士北麓地区作为国际性观光地持续发展,敦促在富士山的构成资产或缓冲地带内进行开发事业的人在事业初期阶段自主地考虑景观的制度因为有必要设立,所以这次总结了“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保全相关景观关怀手续的条例(暂定名)”。
在制定“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保全相关景观关怀手续的条例(暂定名)”时,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制定条例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保全相关景观关怀手续的条例(暂定名)”概要(PDF:283KB)
“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保全相关景观关怀手续的条例(暂定名)”骨子方案(PDF:913KB)
建筑物新建事业相关的规模要件(区域图)(PDF:546KB)
构成资产、缓冲地带的区域图(三保松原除外)(PDF:3,698KB)
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10月8日
请根据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电话里的意见难以接受,请谅解。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富士山保全推进课邮件地址(现在没有刊登。)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知事政策局富士山保全推进课
传真号码055-223-1781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等的名称及地址等)。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面的地方分发。
山梨县知事政策局富士山保全推进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本馆3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鳅泽町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3-3-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