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针对“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基本条例(暂定名)”(骨子案)的县民意见募集
页面ID:63181更新日期:2014年12月13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县政府为了让官民一体在未来切实实施保护富士山的相关措施,这次总结了“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基本条例(暂定名)”(骨子案)。
在制定“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基本条例(暂定名)”之际,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制定条例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基本条例(暂定名)”(骨子案)(PDF:152KB)
“山梨县世界遗产富士山基本条例(暂定名)”(骨子案)(概要版)(PDF:337KB)
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2月12日
请根据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电话里的意见难以接受,请谅解。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富士山保全推进课邮件地址(现在没有刊登。)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知事政策局富士山保全推进课
传真号码055-223-1781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等的名称及地址等)。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面的地方分发。
山梨县知事政策局富士山保全推进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本馆3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8-17县厅西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鳅泽町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3-3-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