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针对基于MyNumber法修改山梨县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县民意见募集

页面ID:66599更新日期:2015年7月1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基于MyNumber法修改山梨县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县民意见募集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宗旨

 行政程序中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使用等相关法律(2013年法律第27号)。以下简称“MyNumber法”。)2013年5月公布,2016年1月开始使用个人号码。

伴随着这个的个人号码的利用,期待着提高国民的便利性等效果,另一方面,特定个人信息(包含个人号码的个人信息)与一般的个人信息相比,采取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号码法第31条中,对地方公共团体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在县,为了对所持有的特定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在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时,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修改条例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招募对象案件

关于基于MyNumber法修改山梨县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县民意见提出制度”的实施(PDF:13KB) 

关于山梨县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修改(草案)(PDF:16KB)

(参考1)山梨县个人信息保护条例(2005年条例第十五号)※现行(PDF:69KB)

(参考2)行政程序中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使用等相关法律(2013年5月31日法律第二十七号)(PDF:252KB)

招募期间

 2015年06月11日~2015年07月10日

 

提交方法及提交处

 

电子邮件的情况

 请从这边的表格填写。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的情况下,请下载以下意见提交用纸,并适当使用。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邮寄的情况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私立学校文书课文件·信息公开担当 

 

传真时

传真号码055(223)1415(直通)

 

*难以接受电话里的意见,请事先谅解。

 

提交时的注意事项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及地址等)。 

 

处理您的意见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的获取方法

 除了上述网上浏览之外,还在下一个地方分发。

 

山梨县总务部私立文书科(甲府市丸之内1-6-1北别馆3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鳅泽町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3-3-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总务部行政经营管理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10传真号码:055(22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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