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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68353更新日期:2015年10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山梨县残疾人幸住条例的修改(草案)的县民意见的募集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宗旨

在县,关于1993年制定的“山梨县残疾人幸住条例”,根据残疾人权利条约的批准、残疾人基本法的修改、残疾人差别消除法的制定等,以残疾人基本法为目标的共生社会(不因有无障碍而分开,相互尊重人格和个性关于共生的社会)的想法,在条例的目的和基本理念等中引入的同时,关于消除残疾人歧视的重新规定等,有必要修改条例。对于这个草案,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修改条例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招募对象案件

关于山梨县残疾人幸住条例的修改(草案)【概要版】(PDF:32KB)

关于山梨县残疾人幸住条例的修改(草案)(PDF:28KB)

(参考)山梨县残疾人幸住条例(1993年10月14日山梨县条例第30号)(PDF:18KB)

招募期间

2015年9月9日~2015年10月8日

提交方法及提交处

电子邮件的情况

请从这边的表格填写。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时,请下载以下意见提交用纸,并适当使用。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邮寄的情况

甲府市丸之内1-6-1障害福祉课

传真时

传真号码055(223)1464(直通)

※难以接受电话里的意见,请事先谅解。

提交时的注意事项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及地址等)。

处理您的意见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的获取方法

除了上述网上浏览之外,还在下一个地方分发。

山梨县福祉保健部障害福祉课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8-5县民信息广场内)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鳅泽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3-3-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祉保健部障害福祉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60传真号码:055(22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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