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4705更新日期:2022年6月13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在人口动态的变化和福利需求的复杂化、复合化中,社会福利法人在强化社会福利法人的经营基础的同时,也要求应对这样的福利需求。 因此,作为社会福利法人之间的合作方案,除了“社会福利协议会和法人之间的缓慢合作”、“合并、事业转让”、“社会福利法人的新设”之外,作为新的选择之一,以社会福利法人为核心的非营利联合法人“社会福利联合推进法人”(一般社团法人认定)”(2022年4月1日实施)。
所谓社会福利联合推进法人,是指社会福利法人等成为职员,为了谋求福利服务事业者之间的合作、协作而采取的措施等新的法人制度。通过设立社会福利联合推进法人,拥有相同目的意识的法人在保持各个自主性的同时进行合作,活用规模之大的法人运营成为可能。
关于详细,请确认以下文件及链接。
认定手续请在一般社团法人的设立手续后,向所属厅申请社会福利合作推进认定。
・关于社会福利联合推进法人的认定等(2021年11月12日厚生劳动省社会·掩护局长通知)(PDF:1,118KB)
(附页2格式)委托招募申报书及工人招募报告(word:53KB)
・关于“面向社会福利联合推进法人制度实施的FAQ(NO.1)”(2022年2月10日事务联络)(PDF:1,936KB)
・关于满足法人税法第2条第9号之2规定的非营利型法人要件的社会福利联合推进法人的章程的处理等(2021年11月12日厚生劳动省社会·援护局福利基盘课长通知)(PDF:562KB)
・社会福利合作推进法人会计基准(2021年11月12日厚生劳动省令第177号)(PDF:264KB)
・关于社会福利联合推进法人会计基准的运用上的处理(2021年11月12日厚生劳动省社会・援护局长通知)(PDF:493KB)
・关于社会福利联合推进法人会计基准运用上的注意事项(2021年11月12日厚生劳动省社会・援护局福利基盘课长通知)(PDF:246KB)
・(参考)社会福利联合推进法人关联条文替换表(PDF:785KB)
・(参考)一般社团法人及一般财团法人的法律条文(PDF:792KB)
厚生劳动省社会福利合作推进法人制度(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