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2897更新日期:2022年2月1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在计算缴纳的消费税额时,为了防止双重课税,设立了扣除消费税额的机制,但是由于补助金的消费税也可以扣除,所以补助金相关的消费税会滞留在经营者身上,缴纳本来应缴纳的消费税发生了不发生的事例。
因此,需要提交“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相关进项抵扣税额报告书”,并将必要金额通过县返还给国库。
※不管是否归还,都需要提交报告书。
接下来该医疗设施等,无需归还。
1. 没有申报消费税的义务。
2. 用简易征税方式进行申报。
3. 公益法人等(※),特定收入比例超过5%。
※社会医疗法人、公益财团法人等
4. 补助对象经费相关的消费税在个别对应方式中作为“只需要非课税销售额”进行申报。
5. 补助金的用途相当于非课税采购(人事费等)。
※在不需要归还的医疗设施等也需要提交报告书。
接下来该医疗设施等需要归还。
1. 课税销售额在5亿日元以下,且课税销售额比例在95%以上时(全额扣除)
2. 课税销售比例不到95%的情况下采用“统一比例分配方式”的情况
3. 课税销售比例不到95%的情况下采用“个别对应方式”的情况
(1)提交文件
1.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相关进项抵扣税额报告书
样式第5号(word:16KB)
2.进项抵扣税额的概要
3.消费税确定申报书的复印件(※没有消费税申报义务的情况下不需要附加。)
请参照“2.进项抵扣税额概要”的附件,并附上相应的内容。
(2)提交处
〒400-8501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6-1
前往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医务科医疗整备担当处
请在寄送用的信封上写上“医疗设施等防止感染扩大支援事业费补助金进项税额扣除报告书在中”。
(3)报告书的提交时间
1. 没有申报消费税义务的情况
请在提交期限之前尽早提交。
2. 进行消费税申报的情况
通过申报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确定了补助金所涉及的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相关的进项抵扣税额的,
请不要等到提交期限,尽快提交。
提交期限:2022年(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