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84411更新日期:2024年4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制定了关于民宿服务新规则的住宅住宿事业法,从2018年6月15日开始实施。
根据该法进行事业时,需要向都道府县知事申报。
关于民宿(住宅住宿事业)的制度,请确认“民宿制度门户网站”。
关于民宿(住宅住宿事业)的咨询和咨询,请咨询“民宿制度呼叫中心(※)”0570-041-389(约胺)。
在联系我们前,请看常见的问题(民宿制度门户网站)。
“民宿服务”是指利用住宅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的住宿服务。
接受住宿费让人住宿的营业时,需要“基于旅馆业法的营业许可”,但是从2018年6月15日开始,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住宅住宿事业法》进行申报的“民宿服务”的营业成为可能。
通过提交《住宅住宿事业法》的申报,即使没有旅馆业的许可也可以营业民宿服务。
但是,超过180天的情况下,属于旅馆业法。办理手续的详细请看旅馆(卫生药务科)。
住宅住宿事业的申报原则上是利用互联网上的“民宿制度运营系统”(电子申请)进行。
(※)这是在2018年3月2日及2018年3月5日举办的“住宅住宿业务申报手续等相关说明会”上分发的资料。今后可能会更改内容。(2018年3月22日修改)
(参考)《住宅住宿事业法》(观光厅)
在山梨县,关于申报的住宅住宿业务,将按下述方式办理,敬请谅解。
关于山梨县住宅住宿事业的个人信息等的处理(PDF:75KB)
这是县内申报的住宅的申报号码以及地址的一览表。
住宅住宿经营者的申报信息一览(截止到2024年4月1日)(PDF:63KB)
关于民宿的消防法令上的处理等(消防厅宣传册)(截止平成30年6月)(PDF:988KB)
关于基于住宅住宿事业法的申报住宅等的消防法令上的处理(2017年10月27日消防预第330号消防厅预防课长通知)(PDF:130KB)
关于伴随住宅住宿事业申报的消防法令符合通知书的交付(2017年12月26日消防预第389号消防厅预防课长通知)(PDF:136KB)
到目前为止,实施住宅住宿事业的住宅,属于水质污染防止法上的“特定事业场所(特定设施)”,需要申报,但是根据水质污染防止法实施令的修改,从特定设施中排除,所以不需要申报。(2020年12月19日起施行)
同时也不需要根据下水道法进行申报。
想饮食的提供的话,请事先向管辖的保健所卫生课确认。
伴随着住宅住宿事业而产生的垃圾的处理,按照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由住宅住宿经营者负责处理伴随着事业活动产生的废弃物(事业类垃圾)负责处理。
关于事业类垃圾的处理,请向管辖申报住宅所在的市町村的废弃物负责部门确认。
让住宿者使用温泉的话,需要基于温泉法的许可。详细请咨询管辖的林务环境事务所环境科。(请参照水质污染防止法的咨询处一览表。但是,甲府市属于中北林务环境事务所管辖。)
住宅住宿经营者为了恰当实施住宅住宿项目,需要采取安全方面和卫生方面的确保和附近纠纷的防止等各种措施。请确认住宅住宿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PDF:10KB),采取必要的措施。
(委托住宅住宿管理业务的情况)
根据变更事项可能需要附件,详情请咨询。
该事项 | 申报者 |
1.个人住宅投宿经营者死亡时 | 继承人 |
2.法人住宅投宿经营者因合并而消失时 | 代表法人的董事 |
3.法人住宅投宿经营者因破产程序开始的决定解散时 | 破产管理财人 |
4.法人的住宅住宿经营者因合并及破产手续开始决定以外的理由解散时 | 清算人 |
5.废止住宅住宿事业时 | 住宅住宿经营者代表个人或法人的董事 |
1.~4.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业务时,需要重新申报。
这是住宅住宿事业法相关的申报方式一览表。此外,申报原则上是利用“民宿制度运营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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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住宿事业法的整体情况,关于观光文化政策课、住宅住宿事业法的申报,卫生药务课、旅馆业法的许可请向管辖的保健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