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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9759更新日期:2023年7月12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在太阳能发电设施发生事故或泥石流灾害时向山梨县报告

关于基于条例的报告

在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山梨县太阳光发电设施的适当设置及维护管理条例》中,
 山梨县内所有野地(设置在地面上)太阳能发电设施
中,
 由于事故或泥石流等原因,太阳能发电设施损坏或周边地区环境保护造成了障碍
这种情况下,有义务向山梨县报告。
太阳光发电设施很难从外观判断异常,根据情况也会发生接地(地面上有电流)等,有可能会让第三方受伤,是具有危险性的设施。
另外,由于频繁发生、严重化的暴雨等原因,全国各地都发生了地基崩塌等大规模灾害,太阳能发电设施对周边地区的危险性也令人担忧。
发电经营者请按照山梨县太阳光条例规定的维持管理基准,在保持太阳光发电设施的经常安全且良好的状态的同时,发生事故等情况下,请进行以下速报。

事故等报告流程

 事故等报告流程

报告对象事故等

由于事故或泥石流灾害等原因,太阳能发电设施损坏或周边地区环境保护造成障碍时。请参考以下事例。

犹豫不定的时候,请咨询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能源政策课地区能源推进担当(055-223-1503)

<报告对象事故等事例>

○自然现象(暴雨、台风、大雪、地震等)导致项目区域内的法律面崩溃,泥沙等流向事业区域外(影响周边地区环境)时

○自然现象(暴雨、台风、大雪、地震等)导致项目区域内的法律面崩溃,架台、面板受损时

○由于自然现象(台风)引起,面板飞散到设施外时

○设施外飞来的物品相撞,发生面板半坏(20%以上)时

○因触电、电气工作物破损、错误操作等导致死伤(死亡或住院)者时

另外,关于被盗事件不属于报告对象。

※根据电气相关报告规则,关于报告对象案件,请确认这边。(经济产业省主页)

 

速报【发生后迅速报告】

发生了成为上述报告对象的事故等时,请进行状况确认(信息收集、现场调查)、应急处理(伤员的救护)以及二次灾害防止对策,并尽快就“速报内容”1~6的内容进行速报。

 <速报内容>

1.什么时候【事故发生时间】

2.在哪里【设施信息(许可年月日、编号、FIT认定ID、安装场所、发电输出、太阳能电池的合计输出)】

3.为什么【原因(暴雨的影响等)】

4.什么是【电气工作物、法面等】

5.怎样的【事故・受灾的种类(火灾、架台损伤、法面崩溃等)、周边地区的影响(设施外砂土流失等)、有无受害者】

6.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应急应对状况(禁止进入措施、二次灾害防止对策)、向相关机构报告的情况】 

 

<速报方法>

A.(参考格式)中记载,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进行报告

B.通过电话口头汇报

 

(参考样式)“事故等报告(速报)”(word:14KB)记载例(事例1~5)(PDF:283KB)

 

根据电气相关报告规则第3条的规定,向经济产业省关东东北产业保安监督部的报告要领。(经济产业省关东东北产业保安监督部主页)
 

报告【发生30天内报告】

关于该事故等,请向详细进行调查,关于<报告书的记载点>1-5的内容,请在第11号格式“事故等报告书”中,在事故等发生后30天内报告。

<报告书记载要点>
1.事故发生时间【监视照相机、远程监视系统等的调查结果】
2.事故・受灾的原因【自然灾害(暴雨、台风、大雪、地震等)、设备不完备、维护不完备、故意过失、电气火灾等的调查结果】
事故・受灾的内容【事故发生前的状况(发电状况、相关电气工作物的异常状况、维护检查的状况、作业状况、事故等有无危险、其他)、发生状况的调查结果(长○米、宽○米的范围崩塌等)】
3.对周边地区的影响【事业区域外的道路(林道)、河川、田地、民房、公共设施等的损坏或影响的调查结果】
4.应急对应、恢复的状况【禁止进入措施、二次灾害防止对策的期间、实施内容、与相关机构的对应结果、恢复的状况】
5.再发防止对策的讨论【现状的维持管理状况的分析结果,为了防止再次发生,重新研究维持管理计划的内容的结果】

第11号格式“事故等报告书”(提交份数:2份)(word:27KB)记载例(事例1~5)(PDF:491KB)

 另外,附件也请提交。

<附件>

1.在事业区域图纸上记载了“发生地点”的图纸

2.附上照片拍摄方向的图纸

3.了解事故发生时的状况、应急处理的状况、恢复等情况的照片

 

速报处和报告书提交处

请向管辖事业地的各林务环境事务所环境·能源科进行速报·报告
另外,第11号格式“事故等报告书”的报告请提交2份。

中北林务环境事务所环境能源科
所管:甲府市、韮崎市、南阿尔卑斯市、北杜市、甲斐市、中央市、昭和町
〒407-0024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4楼)
联系方式:0551-23-3087

峡东林务环境事务所环境与能源科
所管:山梨市、笛吹市、甲州市
〒404-8601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3楼)
联系方式:0553-20-2720

峡谷南林务环境事务所环境与能源科
所管:市川三乡町、早川町、身延町、南部町、富士川町
〒409-3606西八代郡市川三乡町高田111-1(西八代合同厅舍2楼)
联系方式:055-240-4140

富士・东部林务环境事务所环境・能源科
所管:富士吉田市、都留市、大月市、上野原市、道志村、西桂町、忍野村、山中湖村、鸣泽村、富士河口湖町、小菅村、丹波山村
〒402-0054都留市田原2-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3楼)
联系方式:0554-45-7811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与能源政策课担当:地区能源推进担当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503传真号码:055(22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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