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2081更新日期:2024年4月1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获得山梨县许可的工业废弃物处理业者(收集搬运业、处理业)和产业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经营者,请根据下述“报告对象期间”处理的工业废弃物的内容(种类、受托量等),通过下述“实绩报告书”进行报告。
另外,为了掌握县内太阳光板的处理实际情况,关于报告书中太阳光板处理的问卷调查,也请协助我们。
填写、报告时,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等。
2019年4月1日甲府市转移到核心市,提交处有所变更。
只从甲府市取得处理业许可的经营者和只从甲府市取得清运业许可的经营者,不需要向县提交实绩报告书。
上述经营者的实绩报告书详细请向甲府市环境部废弃物对策室废弃物对策课咨询。
<甲府市联系我们窗口>
甲府市环境部环境对策室垃圾收集课地址:〒400-0831山梨县甲府市上町601-4管理楼2楼
电话:055-241-4313 FAX:055-241-6190
〒400-8501
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6-1
环境能源部环境整备课产业废弃物担当处
电话055-223-1518
※另外,希望寄送存根的人,请附上回信用的信封(贴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