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3859更新日期:2021年5月2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原因不明,治疗方法还没有确立,所谓的疑难杂症中,以减轻厚生劳动省规定的疾病(指定难病)患者的医疗费负担为目的,补助了医疗费的一部分。详细请看这边。
领取者证的记载内容有变更的情况下,需要办理手续。请带上必要的文件等,尽早向保健所申报。
变更内容 | 必要文件 |
指定医疗机构 访问护士站 的添加和修改 |
知道变更、追加医疗机关等的名称和地址的东西 印章 领取者证 ※追加的医疗机构等需要在都道府县接受指定。 ※在追加的医疗机关等处可以使用领取者证是从申请受理日开始的。 |
地址、姓名的变更 |
居民票 印章 领取者证 |
保险证的变更 (包括更改符号和编号) |
(※公立学校共济组合的各位,这边(PDF:54KB)也是必要的。) 家庭全员的居民票(※仅限使用国民健康保险和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时) 新保险证复印件 →根据保险种类不同所需的范围也不同。请确认这边(PDF:62KB)。 所得税证明书 →根据保险种类不同所需的范围也不同。请确认这边(PDF:62KB)。 MyNumber →根据保险种类不同所需的范围也不同。请确认这边(PDF:62KB)。 印章 领取者证 |
县外迁出、治愈、死亡 |
领取者证 印章 转出、治愈、死亡的文件(居民证、死亡诊断书等) ※办理丧失资格手续的话,领取者证就不能使用了。 |
领取者证丢失 |
来申请的人的身份证 |
健康支援课
电话0553(20)2753(20)2753岁
FAX 0553(20)2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