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4784更新日期:2024年3月2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市民农场是指没有农田的居民以娱乐和种植自用农产品为目的,利用小面积,培育蔬菜和花,享受生活的农场。
从设置了休息设施等的大规模设施到只整理了农田区划的小规模的,县内各地都配备了很多市民农场。
随着业余活动的变化和追求真正丰富的价值观的变化,城市居民利用自由的时间,寻求培育农作物、亲近土地的场所和体验农活的场所的需求正在增加。
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正在推进有效利用耕地和城乡交流的地区活性化措施。因此,山梨县包括景观保全等在内,正在推进符合地区实际情况的特色市民农场的计划性建设。
市民农场可以按以下三种类型开设。
1.根据特定农地贷款法开设
是整备农场向利用者进行区划贷款的方式的市民农场。
需要制定贷款规程,得到农业委员会的批准。
开设场所如果对周边的营农没有影响的话就没有特别规定。
区域贷款有以下条件:
2.以农场利用方式开设
农地的管理、耕作基本上是由开设者进行的,利用者在开设者的指导下继续进行农活的方式的市民农场。
因为没有法律上的规定,所以只要和使用者签订农场使用合同就可以开设。
3.基于市民农场整备促进法开设
想设置农具库和休息场所等设施时,根据本法律办理手续。
需要制定整备运营计划,得到市町村的认定。
开设场所只限于市区化区划或市民农场区域。
关于具体的手续,请咨询各市町村农政担当课。
另外,请一并参照以下的“市民农场开设指南”。
县为了推进市民农场的开设,制定了市民农场开设的指南。
详情请参阅市民农场开设指南。
※一览表上记载的市民农场,只刊登了从开设主体得到同意的市民农场(39农场)。
根据市民农场整备促进法开设 |
13农场 |
根据特定农地贷款法开设 |
64农场 |
计 |
77农场 |
市町村开设 |
46农场 |
农协开设 |
16农场 |
其他 |
15农场 |
计 | 77农场 |
寻求通过农活来增进健康和与土地的接触,提高了利用业余时间利用市民农场的要求。在市民农场导游图上,登载了县外也可以使用的市民农场。
对市民农场有兴趣的人或想利用的人,请参考导游图和上述刊载的“县内市民农场开设一览表”,咨询空白区域的状况和招募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