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6965更新日期:2023年5月1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国有农田的一般竞争投标在农林水产省关东农政局实施。
现在正在公示的物件信息请在关东农政局的主页上确认。
根据战后的农地解放政策的自耕农创立特别措施法等法令,国家取得了所有权的农业用地等,现在也没有进行销售等处分的土地。虽然是农林水产省管辖的国有财产,但是根据农地法,山梨县进行了这个管理。
国有农地等有国有农地和开拓财产。
出售、转让(市町村等道水路)等
合理的贷款、防止未贷款地的荒废、监视擅自使用、防止因倒木而造成的邻接地造成损害等
国有农地或开拓财产的邻接土地所有者等需要确认边界时,请联系农村振兴课农地管理负责人(TEL055-223-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