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23149更新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2025年10月23日]【第5次(追加)招募(林业者等申请用)】节能·再能源设备引进加速化事业费补助金申请要领(以下称为“补助金申请要领”。)公布了。
申请的受理时间是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当天邮戳有效)。
请充分确认补助金申请要领后再申请。
(注)即使是接受了申请,如果必要文件不齐全的话也不能受理。另外,关于受理的申请书,在审查了项目的目的和实施内容等之后,优先节能效果高的申请书,在预算范围内决定交付补助金,并通知申请者。
(注)申请时,请活用交付申请用检查表,充分确认提交的文件是否有缺陷。
(注)为了确认实施内容等,有时会要求追加提交资料。
(注)如果不满足补助金的交付条件,需要返还补助金等,所以请申请者充分确认申请要领和誓约书等内容后再申请。
(注)请注意与过去实施的下述招募内容不同。
在本项目中,面临原油价格等高涨的经营者,为了推进有助于削减能源成本的措施,以强化中长期经营体制为目的,补助经营者实施的引进节能设备、可再生能源设备所需的一部分经费。
山梨县内有事业所的林业者等,满足山梨县内实质上进行了1年以上事业等所有条件者
(关于辅助对象经营者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第4页)
在本补助金的交付申请日时,山梨县内实质上进行了1年以上的事业所,并且在此期间,满足电费等能源成本发生等所有条件的事业所
(关于补助对象事业所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第5页)
补助率:3分之2以内
补助额:
节能设备:每个事业单位的上限金额为3,000,000日元(下限额为150,000日元)
再能源设备:每个事业单位的上限金额为6,000,000日元(下限额为1,000,000日元)※太阳能利用设备最低限额为250,000日元
关于补助率等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第6页。
节能设备:照明设备(包括LED照明)、高效率空调、产业热泵、业务用热水器、高性能锅炉、高效率热电联产、变压器、冷冻冷藏设备、工业电机、生产设备、能源管理系统、其他SII认可的高性能设备
再能源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蓄电池、太阳能利用设备
关于补助对象设备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7页到13页。
关于补助对象经费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14~17页。
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至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当天邮戳有效)
提交处:山梨县森林环境部林业振兴课木材资源活用担当
(〒400-8501)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一丁目6番1号
(注)林业者等以外的人,申请提交处不同,请注意。
(注1)请用简易挂号信和信包等可以追踪邮件的方法邮寄(背面请务必填写发件人的住址和姓名)。
(注2)必要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无法受理,请确认检查清单后再申请。
(注3)在审查了项目的目的和实施内容后,优先考虑节能效果高的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决定交付补助金,并通知申请者。
(注4)邮寄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申请手续等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17~23页。
补助对象期间原则上是从接受补助金交付决定之日起最长到2026年2月10日为止。
在辅助对象期间开始事业(合同、订购),在设备的交付、工程的施工、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的支付等辅助对象设备的设置所需的手续全部完成后,在项目完成后的1个月以内(但是,最长到2026年2月10日为止)报告事业的实绩有必要。
另外,在补助金交付决定之前着手事业的情况下,在补助金交付决定之前需要事先提交事前着手申请(样式第5号)。另外,即使提交了事前着手申请,也会以2025年10月27日以后着手的事业为对象。
但是,事前着手申请并没有保证补助金的通过。
节能、再能源设备引进加速化事业费补助金交付纲要(PDF:341KB)
申请时,请使用申请要领样式集、交付大纲样式集。
【2024年度第5次(追加)招募・林业者申请用】补助金申请要领(PDF:872KB)
【2024年度第5次(追加)招募・林业者申请用】申请要领格式集(word:73KB)
【问题1】与之前的招聘有何不同?
【答1】
1.从本次招募开始,林业者等的申请,由山梨县森林环境部林业振兴课木材资源活用担当受理。请注意,过去的招募中接受申请的节能·再能源设备引进加速化事业费补助金事务局不接受申请。
2.变更了节能设备的补助下限额。(补助下限额:25万日元→15万日元)
【问题2】过去接受节能设备引进补助金发放决定的人,在同一事务所,可以通过这次的招募申请其他设备吗?
【答2】过去申请并接受交付决定的人,可以在同一事务所再次申请其他设备。
【问题3】什么是木材相关企业?
【答3】总务省在日本标准产业分类中,指中分类12“木材、木制品制造业(家具除外)”或中分类13“家具、装备制造业”的经营者中,以木材为主要材料制造的经营者。
关于申请方法等的咨询处
山梨县森林环境部林业振兴课木材资源活用担当
受理时间:9点~17点(周六、节假日、年末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除外)
电话:055-223-1653
传真号码:055-223-1679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