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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93852更新日期:2024年3月1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县内市町村所持有财产的活用及处分相关基本方针的链接

各地方公共团体在《经济·财政再生计划改革工程表2017修订版》(2017年12月21日经济财政咨询会议决定)中,将“在全面掌握固定资产台账整修后所持有的财产状况时,将讨论有效利用和处分所持有财产的基本方针”一般认为。

基本方针中规定了促进未利用财产的出售和有效利用资产等,从下表中链接到各地方公共团体公布的基本方针页面。

另外,根据《关于推进公共设施等的综合且有计划的管理》(2014年4月22日总财务第74号总务大臣通知),各团体制定的公共设施等综合管理计划中规定了该基本方针的团体,公布了公共设施等综合管理计划的页面链接。

公布各市町村所持有财产的活用及处理相关基本方针的情况

 

 甲府市  北杜市  早川町  忍野村
 富士吉田市  甲斐市  身延町  山中湖村
 都留市  笛吹市  南部町  鸣泽村
 山梨市  上野原市  富士川町  富士河口湖町
 大月市  甲州市  昭和町  小菅村
 韮崎市  中央市  道志村  丹波山村
 南阿尔卑斯市  市川三乡町  西桂町  

 

公布了关于有效利用和处分所持有财产的基本方针的市町村,因为链接到了相应的主页,所以请点击想看的市町村名。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总务部市町村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23传真号码:055(223)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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