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84274更新日期:2019年5月1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登记许可税法的规定,登记许可税非课税证明由对象物件(院内地及院内建筑)所在的都道府县知事进行。
需要证明书的情况下,请在确认手续所需的文件等并整理好文件后,带到私立学校·科学振兴课法人担当(县厅北别馆4楼电话055-223-1359)(9点00分~16点00分)。(由于业务原因,负责人可能不在。请事先电话预约日程后再来厅。)
参考非课税(注册许可税)的对象
手续所需的文件、格式等如下。
证明书交付所需的文件
样式
【证明书】
记载例
【誓约书】(土地的用途是“墓地”或“停车场”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