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7901更新日期:2024年1月2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日本司法支援中心的业务特例以及宗教法人关于财产的处分及管理特例的法律的公布(通知)〈文化厅HP〉
・关于防止法人等的捐赠不正当劝诱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众所周知)〈文化厅HP〉
关于修改消费者合同法及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中心法的一部分的法律、防止法人等的捐赠不正当劝诱等相关法律的实施(PDF:557KB)
・关于促进MyNumber卡的取得、健康保险证的使用申请以及公款领取账户登记(合作委托)〈文化厅HP〉
这是山梨县知事管辖的宗教法人名单。
山梨县宗教法人名册(PDF:1754KB)(2,867法人:2023年12月31日现在)
注)不仅山梨县内,其他都道府县内也具备院内建筑的宗教法人由文部科学大臣管辖。
关于制作和提交,请注意以下几点。
详情请咨询私立・科学振兴课法人担当[北别馆4楼]。
(电话055-223-1359[直通]工作日上午9点到下午4点)
1.关于文件的制作、备置以及备置文件的复印件的提交
宗教法人必须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制作收支计算书及财产目录,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所属厅提交规定文件的复印件。(宗教法人法第25条)
2.关于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变更了登记事项的情况下(代表董事的变更、地址的变更等),必须向知事申报变更了的登记事项。
注)请附上变更后的登记事项证明书进行申报。
3.关于院内地及院内建筑的证明
在宗教法人取得的土地或建筑物中,证明该土地或建筑物是用于宗教法人第3条规定的宗教使用的院内地或院内建筑。(作为证明手续费需要400日元的山梨县收入凭证。)
另外,所有权转移(保存)登记时附上该证明书,注册许可税是不征税的。
4.关于宗教法人的规则变更
宗教法人为了变更那个规则,需要知事的认证。另外,根据变更内容所需的文件会发生变化,如有变更,请联系私立・科学振兴课法人负责人。
5.关于宗教法人规则副本的交付
需要宗教法人的规则副本时,请使用以下申请书。
6.关于宗教法人规则的认证(法人的新设立)
7.关于宗教法人的合并及解散
关于宗教法人的合并及解散,请让我确认合并和解散的情况,请联系我们私立学校·科学振兴课法人担当。之后,用纸或电子将必要的格式等交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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