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61839更新日期:2019年2月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森林经营计划

目的 

所谓森林经营计划,是指“森林所有者”或“接受森林经营委托的人”,以自己经营森林的一体性统一的森林为对象,制定森林的施业及保护相关的5年为一期的计划。

在具有一体化统一性的森林中,其目的是通过基于计划的高效森林施业和适当的森林保护,充分发挥森林所拥有的多种功能。

计划制作主体(认定请求者)

“森林所有者”或“受森林经营委托者”可以单独或共同制定森林经营计划。

计划对象森林

・民有林(包括公有林、国有林分收获林地。)为对象。

・森林经营计划有属地计划(林班计划、区域计划)和属人计划。

   详细在这儿。(林野厅HP)

计划书的主要记载事项

・ 关于森林经营的长期方针

・ 计划对象森林的现状及间伐及主伐的施业履历

・ 砍伐(主伐・间伐)、造林及保育的实施计划

・ 有关森林保护的事项

・ 有关森林施业及保护共同化的事项

・ 有关路网整备的事项

・ 森林经营规模扩大及为此必要的路网整备等目标(根据需要记载)

必要的文件等

(1)森林经营计划认定申请书(按照农林水产大臣告示规定的格式。)

(2)森林经营计划书

(3)附件

①显示以下事项的图纸

・计划对象森林的所在

・计划对象森林的施业及实施保护所需的路网整备等情况

・主伐区域

②证明是接受森林经营委托的人的书面材料(仅限于接受森林经营委托的人制定森林经营计划的情况。)

③关于实施森林的施业及保护所需的路网整备等,证明有森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的书面材料

认定的申请处和时间

  • (1)作为计划对象的森林在1个市町村内存在
    计划开始日的20天前到市町村长(林务担当)
  • (2)作为计划对象的森林跨越2个市町村存在
    在计划开始日的30天前到林务环境事务所所长(森林建设推进课)

支援措施等 

  • 制定森林经营计划时,设置了以下支援措施等。

  • (1)税制

  • ・所得税:山林收入相关的森林计划特别扣除 

    ・继承税:有关计划砍伐的继承税的延纳等特例

    ・立木及林地课税价格的特例

    ・公益性功能别施业森林评价减少

    ・关于山林的继承税延期纳税(仅限制定规模扩大目标的属人计划※)

  • (2)金融

  • ・日本政策金融公库资金等融资条件的优待

  • (3)补助金等

  • ・森林环境保护直接支援事业(造林补助)

    ・森林整备地域活动支援交付金

     

森林经营计划相关的采伐等申报

  • 在作为森林经营计划对象的森林中,如果进行砍伐或造林、树木的转让、工作路网的设置等,必须在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认定者提交法15条规定的砍伐等申报书。
  • 法第15条的采伐申请格式(PDF:183KB)
  • 在不是经营计划对象的森林中砍伐的情况下,必须事先向市町村长提交基于法10条之8的砍伐申报书。
  • →砍伐及砍伐后造林申报制度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林政部森林整备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644传真号码:055(223)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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