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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56665更新日期:2015年12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医院内保育所设施整备费补助事业

山梨县为了防止以有孩子的护士、女性医生为首的医疗从业者的离职以及促进再就业,正在实施对医院内保育所设施建设的补助事业。

辅助内容

医院内保育所的新建、扩建及改修(现有医院内保育所的改修除外)补助所需经费的一部分。

辅助对象设施

医院或诊所的开设者设置运营的医院内保育设施(自治体立除外)

※但是,都道府县劳动局实施的“事业所内保育设施设置、运营等支援补助金”等,不能同时支付对象经费重复的其他补助金。

对象经费

作为医院内保育所必要的新建、扩建及改建(现有医院内保育所的改修除外)所需的工程费或工程承包费

但是,下列费用不在补助对象内。

  • 土地取得或整地所需费用
  • 门、栅栏、围墙及造园工程及通道铺设所需费用
  • 设计及其他工程所需的费用
  • 收购现有建筑所需的费用
  • 作为其他整备费不被认可的费用

补助金额计算方法

基准额(基准面积×基准单价)和对象经费的支出额中,较低的一方的金额乘以调整率及补助率后的金额作为补助额。

  • 标准面积5平方米×收容定员(上限30人)
  • 标准单价钢筋混凝土结构及木造155800日元/平方米块结构136400日元/平方米
  • 调整率0.95
  • 补助率0.33

(注1)过去接受该项目的补助,现在使用时,从基准面积中减去该补助时的基准面积作为基准面积。

(注2)建筑面积低于标准面积时,以该建筑面积为基准面积。 

(注3)基准单价是新建及扩建项目中基准额计算限度的单价,建筑单价低于基准额时,以该建筑单价为基准单价。

注意事项

  • 该事业以厚生劳动省管辖的地域医疗看护综合确保基金为财源,由县给予补助。
  • 因为要在预算范围内交付补助金,所以有不能通过或不能按累计交付的情况。
  • 关于事业的着手,在接到县政府的内部指示或同意着手之后。
  • 如果正在讨论第二年的补助金申请的话,请在8月末之前联系医务科护理负责人。

交付纲要

 医院内保育所设施整备费补助金交付纲要(PDF:206KB)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医务科担当:护理负责人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84传真号码:055(223)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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