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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21028更新日期:2024年4月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录用等相关工作的处理-记录・公布

以确保录用考试等的公平、公正及信赖为目的,关于录用等相关工作时,决定如下。

推动的定义

对职员录用及升职相关的竞争考试及选拔及转任(以下称为“录用等”。)的相关职务上的行为,或不让其做,传达要求、提案、投诉等,或进行斡旋行为。

但是,在正式或公开场合进行的或以书面形式进行的除外。

说明及记录等

工作(有助于改善录用等相关制度的除外。)的情况

关于记录、公开、公开发表的说明、敦促撤回

职员对对方,在该工作未被撤回时

  1. 记录该推动的内容
  2. 该记录将作为基于山梨县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开请求对象而公开。
  3. 公布该记录等

进行说明,敦促撤回。

不撤回时,拒绝记录

职员在进行上述说明并敦促撤回的情况下,在该工作未被撤回时,拒绝该工作,并迅速将其内容记录在记录票上。

受到有助于改善录用等相关制度的推动时

职员向对方说明记录、公开、公开、公开,并迅速将其内容记录在记录票上。

报告等

  1. 职员在通过“说明及记录等”记录时,将该推动的内容向次长报告,次长向事务局长报告,事务局长向人事委员会报告其内容。
  2. 职员要进行工作(除去有助于改善录用等相关制度的人员。)从上司那里收到的情况下,直接向事务局长或人事委员报告,事务局长或人事委员向人事委员会报告其内容。
  3. 人事委员会决定对接受报告的工作的对应方针。
  4. 对应方针决定后,接受工作的职员会回答对方对应方针。
  5. 回答对应方针的职员将对应结果记录在记录票上后,向次长报告,次长向事务局长报告,事务局长向人事委员会报告其内容。

公开发表

公开

记录票作为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政文件成为公开请求的对象。

公布

  1. 通过在人事委员会事务局提供记录票来公布1年。工作(除有助于改善录用等相关制度的人员外。)的情况下,对方的姓名等也会公布。
  2. 记录票的概要将在官网上公布1年。

施行日

2009年1月23日起

使用纲要及公布要领的链接

记录票的概要

开放数据

创意共模表示2.1日本许可证 记录表的概要(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PDF:48KB)

登载了关于录用等相关工作的记录表

创意共模表示2.1日本许可证 记录表的概要(2023年10月1日~令和6年3月31日)(PDF:16KB)

登载了关于录用等相关工作的记录表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人事委员会事务局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820传真号码:055(22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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