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用县章
县机关以外的个人及团体使用山梨县章时,需要县的批准。
希望使用县章时,请事先与以下联系我们联系后提交申请书。
申请手续
请在规定的申请书上填写必要事项并盖章后,连同附件(使用样品等)一起发送到下述联系我们。
使用标准
以下情况不能使用县章。
- 县章及县旗设计的使用有可能违反法令或公共秩序良俗的情况
- 使用县章及县旗设计,有可能损害县的信用、品位或印象的情况
- 根据营利目的有可能使用县章及县旗设计的情况(但是,有助于全县利益的除外。)
- 县章及县旗设计的使用有可能被用于特定政治、思想、宗教活动等的情况
- 作为自己的商标或设计有可能独占使用县章及县旗设计的情况
- 尽管县没有参与使用县章及县旗设计者所进行的事业,但给人留下参与的印象或产生误解的情况
- 与暴力团及暴力团成员及类似者有关系的情况
- 除上述各号列举的内容外,知事认为不合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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