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60526更新日期:2023年5月2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为了改善光化学氧化剂、微小粒子状物质(PM2.5)、浮游粒子状物质(SPM)的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止法被修改,从2006年4月开始实施VOC的排出抑制对策。这个VOC排出抑制对策,根据法律规定和经营者的自主措施的组合(最佳混合),以削减排放量为目标。
VOC在各种行业中使用。根据经营者们的创意办法进行有效的VOC削减的“自主措施”非常重要。
法律规定的详细请看这边→关于VOC排放限制
有机溶剂等中含有的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大气中受到紫外线的影响而产生反应,生成有害的光化学氧化剂,也会变成浮游粒子状物质(SPM)、微小粒子状物质(PM2.5)。
夏季气温高,特别是有机溶剂易挥发的环境。另外,光化学氧化剂从阳光强烈、气温高的6月容易在8月发生。
因此,夏季需要减少向大气中的VOC排放。
因此,山梨县将从6月1日到9月30日之间作为“夏季VOC排放削减对策期间”,致力于呼吁经营者削减VOC排放等VOC排放削减对策。
VOC的处理者们,请理解并协助夏季VOC的排放削减。
向县内经营者们的请求(夏季VOC排出削减宣传册)(PDF:366KB)
VOC不仅是对眼睛和喉咙的刺激等人的损害,也是引起对农作物等造成危害的光化学氧化剂的原因物质。
光化学氧化剂容易高浓度的气象条件是,1最高气温在25°C以上,2日照,3风弱等是有,这些条件齐备的夏季,特别是6月到8月发布了很多“光化学烟雾注意报”。
因此,在光化学氧化剂浓度变高的夏季,抑制VOC排放是特别重要的。
此外,山梨县在光化学氧化剂浓度上升的时期(4月~9月)设置了“光化学烟雾监视强化期间”,在休息日也立即发布光化学烟雾警报,强化了与市町村等联系的体制。
VOC排放抑制对策的排放目标是,以2010年度为目标,比2000年度削减3成,据推算2010年的VOC排放量超过了目标,削减了4成以上。
但是,光化学氧化剂的环境基准达成率在全国也非常低,作为原因物质之一的VOC的排放量削减是必要的,所以今后也需要继续积极的抑制排放。
VOC排出抑制手法有原材料对策的手法、工程管理的手法、设施改善的手法、处理装置的手法等,关于这些措施,各业界团体等介绍了各种各样的措施,请参考以下的主页请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