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组织介绍 > 文化振兴与文化财产课 > 支援住宿经营者和复仇者们举办的活动的召开!关于文化艺术与观光融合促进事业
页面ID:104115更新日期:2024年5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请注意,从2023年开始,补助对象事业、补助率等有所变更。
※一旦达到预算上限,申请受理就结束了
为了支援与山梨县有渊源的文化艺术活动的人参加的活动的举办,补助活动举办相关的一部分经费。
获得旅馆业法第3条第1项规定的许可,在县内经营同法第2条第2项的旅馆、酒店业的人或者经营同条第3项的简易旅馆营业的人(个人·团体)
举办以游客为对象的活动的人(个人·团体)
举办以游客为对象的活动,符合以下内容
・是在县内住宿设施中实施的活动,主要是由县内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人出演的事业。
・是在县内实施的与日本传统文化相关的活动,主要是由县内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人出演的事业。
(“日本传统文化”是指艺术(讲谈、落语、浪曲、漫谈、相声、漫谈、相声、歌唱(仅限日本传统歌唱))、传统艺术(雅乐、能乐、文乐、歌舞伎、组舞其他等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艺术)、生活文化(茶道、花道、书法、饮食文化)、日本画其他等)
补助对象经费:举办活动所需的费用(演出费、设施使用费、运营委托费等)
补助额:从补助对象经费中扣除入场费和其他收入的金额
上限额:25万日元,补助对象100万日元
补助率:1/ 2
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令和7年2月14日(星期五)期间实施的活动
(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令和7年2月4日(星期二)
获得补助需要在活动实施前申请
在辅助对象事业的传单、海报、程序等印刷品和网站上,可以使用县文化振兴事业的补助金和助成事业的咨询窗口“山田创意链接(YCL)”的标志。为了宣传YCL的活动,请活用logo。
关于山梨创意链接(YCL),请看下面的URL。
请阅读下面的交付纲要、招募要点、Q&A。
格式、附件请下载以下内容使用。
其他,关于必要的附件资料,请确认招募要点。
申请可以通过邮寄、携带、电子邮件进行受理。
【邮寄】
〒400-8501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观光文化·体育部文化振兴·文化财产课
请在信封上写上“山梨县文化艺术·观光融合促进事业费补助金发放申请书在中”,并用“特定记录”或“简易挂号”等记录配送的方法提交。
【电子邮件】
邮件的主题是“【申请】山梨县文化艺术·观光融合促进事业费补助金”,格式的电子文件请填写后以直接的文件形式保存并附上。
传单、小册子等纸质文件,请作为通过照相机摄影、扫描等制作的“jpg”、“png”、“pdf”中任意一种形式的电子文件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