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等大规模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措施(A)
关于大规模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富士东部地区医疗救护对策本部的设置
县在符合1~3的情况下,在富士·东部保健所(富士吉田市上吉田1-2-5)设置富士·东部地区医疗救护对策本部。
- 富士东部地区发生大规模灾害,山梨县灾害对策本部和山梨县医疗救护对策本部设立时
- 设置山梨县地震对策警戒本部时
- 富士东部地区发生震度6级以上地震时
富士东部地区医疗救护对策本部的役割
富士东部地区医疗救护对策本部的作用如下。
- 收集富士东部地区医疗机构的受灾情况和伤病者相关信息,向山梨县灾害对策本部地方联络本部(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和山梨县医疗救护对策本部报告,向相关机构提供得到的信息。
- 关于医疗救护活动,派遣医疗救护班和必要的调整。
- 确保医疗从业者、医药品、医疗器械等必要的物资,在受灾地区配置、分配。
- 确保运送受灾者的体制。
- 从事其他医疗救护工作。
医疗救护所的设置和运营
另外,作为以下标准,富士东部地区医疗救护对策本部长(保健所长)在保健所设置救护所。
- 超过医疗设施医疗设施收容能力的多数受伤者一次发生时
- 医疗设施大量受灾,判断医疗设施不足时
- 随着时间的流逝,受伤者有可能增加的时候
- 发生有可能适用灾害救助法的灾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