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65484更新日期:2016年6月1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鉴于东日本大地震的经验和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重新修改了2005年为了尽早重建受灾住宅而与独立行政法人住宅金融支援机构缔结的“灾害时住宅复兴合作基本协定”的内容,与住宅金融支援机构平时的合作为了加强合作,2015年3月31日,新签订了《关于灾害时住宅早期复兴的合作协议》。
根据这个协定,在灾害发生时,关于住宅金融支援机构的灾害复兴住宅融资和山梨县个人住宅灾害紧急建设资金等措施相互合作,致力于受灾住宅的复兴。
※这次追加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