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征求意见的案件 > 关于“第二次山梨县环境基本计划”中间调整(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页面ID:91009更新日期:2019年9月2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县为了综合且有计划地推进与环境保护和创造相关的措施,根据山梨县环境基本条例的规定推进了第二次山梨县环境基本计划(2014年3月制定),为了应对国内外围绕环境的变化,对计划进行中间调整因此,这次总结了中间调整(草案)。
在制定“第二次山梨县环境基本计划”中间调整时,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计划制定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第二次山梨县环境基本计划”中间调整(草案)的概要(PDF:256KB)
“第二次山梨县环境基本计划”中间调整(草案)(PDF:3,627KB)
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到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您的意见提交表格(现在没有刊登。)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下载意见提交用纸,并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森林环境总务课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森林环境部森林环境总务课。
传真号码055-223-1636
难以接受电话里的意见,请事先谅解。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等的名称及地址等)。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面的地方分发。
山梨县森林环境部森林环境总务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本馆8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鳅泽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2-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