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征求意见的案件 > 针对“第3次山梨县环境基本计划”(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页面ID:112374更新日期:2024年2月1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县政府根据《山梨县环境基本条例》第8条,作为综合且有计划地推进环境保护及创造相关措施的计划,这次总结了“第3次山梨县环境基本计划”(草案)。对于这个草案,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计划制定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第3次山梨县环境基本计划(草案)(概要版)(PDF:991KB)
2024年2月1日(星期四)到2024年2月14日(星期三)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下载意见提交用纸,并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环境能源政策课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能源政策课
传真号码055(223)1636(直通)
*难以接受电话里的意见,请事先谅解。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及地址等)。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除了上述网上浏览之外,还在下一个地方分发。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能源政策课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杜泽町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2-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