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征求意见的案件 > 关于基于地方税法等征收县税的事务相关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案)的县民意见的募集
页面ID:106964更新日期:2023年2月2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根据《行政程序中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使用等相关法律》(2013年法律第27号),针对持有包括MyNumber在内的个人信息文件(特定个人信息)的业务,制定并公布了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
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每5年进行一次再评价,制作了从上次评价开始经过了5年的“基于地方税法等的县税征收相关事务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的再评价(提案)。
关于“基于地方税法等的县税征收事务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的再评价时,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再评价实施时的参考,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基于地方税法等征收县税相关事务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案)(PDF:515KB)
“基于地方税法等征收县税相关事务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变更处)(PDF:355KB)
关于基于地方税法等征收县税的事务相关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的再实施(PDF:758KB)
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到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
请根据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电话里的意见难以接受,请谅解。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下载意见提交用纸,并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
税务科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总务部税务科
传真号码055-223-1390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及地址等)。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面的地方分发。
・山梨县总务部税务科(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北别馆4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鳅泽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2-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