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征求意见的案件 > 针对“第四次山梨县废弃物综合计划”(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页面ID:98170更新日期:2021年2月2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对“第四次山梨县废弃物综合计划”(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宗旨

 县根据《废弃物处理法》及《山梨县生活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以5年为计划期间的“山梨县废弃物综合计划”,综合且有计划地推进了废弃物等的产生抑制、循环利用等相关措施。

 这次随着第三次计划的计划期结束,我们汇总了“第四次山梨县废弃物综合计划”的草案,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第四次计划制定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招募对象案件

第四次山梨县废弃物综合计划(草案)

 封面-目录(PDF:278KB)

 “第1章-第3章”(PDF:1501KB)

 “第4章-第6章”(PDF:1,115KB)

 “第7章-第8章”(PDF:1,263KB)

 资料篇(PDF:1068KB)

第4次山梨县废弃物综合计划(草案)概要版(PDF:510KB)

 

招募期间

 

2021年2月12日(星期五)到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

 

提交方法及提交处

 请根据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电话里的意见难以接受,请谅解。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电子邮件的情况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下载意见提交用纸,并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

环境整备课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邮寄的情况

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森林环境部环境整备课计划担当

 

传真时

传真号码055(223)1507(直通)

 

难以接受电话里的意见,请事先谅解。

 

提交时的注意事项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及地址等)。

 

 

处理您的意见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的获取方法

 

除了上述网上浏览之外,还在下一个地方分发。

 [发放场所]

森林环境部环境整备课计划担当(甲府市丸之内1-6-1本馆8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杜泽町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3-3-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整备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515传真号码:055(22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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