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征求意见的案件 > 针对“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修订)(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页面ID:97163更新日期:2020年12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对“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修订)(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1宗旨

随着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修改,为了从2018年开始县和市町村一体化运营国民健康保险,作为县内统一方针,2017年度制定了“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

应届是3年一次重新评估的年,因此总结了《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修订)(草案)。

关于“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修订)(草案),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方针制定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2招募对象案件

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修订)(草案)(PDF:2,103KB)

“山梨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指针”(修订)(草案)(概要版)(PDF:730KB)

 

3招募期间

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到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4提交方法及提交处

请根据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难以接受电话里的意见,请事先谅解。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不招募。)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不招募。)

 

(1)电子邮件的情况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表格(现在不招募。)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下载意见提交用纸,并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

国保援护课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2)邮寄的情况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福祉保健部国保援护课

(3)传真时

传真号码055(223)1468

 

5提交时的注意事项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及地址等)。

6处理您的意见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7资料的获取方法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一个地方分发。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国保援护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杜泽町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2-13-4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国保援护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65传真号码:055(223)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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