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公开评论制度(县民意见提出制度) > 征求意见的案件 > 针对“山梨县防止欺凌等基本方针”(修订草案)征求县民意见
页面ID:85741更新日期:2018年7月13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随着国家基本方针的修改,为了应对近年来欺凌问题状况的变化,县政府对修订案进行了讨论,这次总结了“防止山梨县欺凌等基本方针”的修订案。在修改《山梨县防止欺凌等基本方针》时,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制定基本方针时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山梨县防止欺凌等基本方针”(修订草案)(PDF:95KB)
“山梨县防止欺凌等基本方针”(修订草案)(概要版)(PDF:245KB)
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至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
请根据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电话里的意见难以接受,请谅解。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将意见提交用纸发送给以下邮箱地址。
义务教育课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教育厅义务教育课
传真号码055-223-1759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等的名称及地址等)。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面的地方分发。
山梨县教育厅义务教育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防灾新馆3楼)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别馆2楼)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鳅泽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3-3-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