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9917更新日期:2024年1月2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2023年7月21日】【2023年度招生】修正了补助金申请要领样式集(福利设施、医疗机关等)、【2023年度募集】Q&A(福利设施、医疗机关等)。
本辅助项目旨在推进面临原油价格等高涨的经营者削减能源成本的措施,以强化中长期经营体制为目的,对经营者实施的节能设备、引进可再生能源设备所需的经费的一部分进行补助。
节能再能源设备引进加速化事业费补助金交付纲要(PDF:484KB)
【问题1】和2022年度的二次招募有什么区别?
【答1】为了能够引进相对小规模的设备,引进节能设备的补助额下限下调到了25万日元。
【问题2】2022年度的2次招募中,接受了关于节能设备引进的补助金的交付决定,不过,在2023年度的募集中可以申请关于再能源设备引进的补助金吗?
【答2】2022年度的1次招募中没有申请引进再能源设备的事务所,可以申请引进再能源设备。详情请确认补助金申请要领的第7页。
节能再能源设备引进加速化事业费补助金事务局
受理时间:9点~17点(周六、节假日、年末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除外)
电话:055-242-6260
传真号码:055-242-626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