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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32772更新日期: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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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县非法抛弃现状

非法丢弃的现状(山梨县调查)

各林务环境事务所对非法丢弃的把握和确认情况按年度统计。根据这个统计结果山梨县非法丢弃的现状如下文件所示。

关于县内非法丢弃的状况和撤去实际成果(到2022年度末为止)(PDF:1,1216KB)

 

(利用上述统计结果时的注意事项)

  • 上述文件是对各林务环境事务所掌握、确认的非法丢弃量及地方数量等进行统计的文件。
  • 不包含在市町村独自发现、撤去的小规模非法丢弃。
  • 另外,在自己的土地上大量保管废弃物等,不包含废弃物的堆积和放置案件等。

 

非法丢弃等实际情况调查(环境省)

环境省每年都在各都道府县、政令指定都市的协助下,针对产业废弃物的非法丢弃和不正当处理案件,调查新判明的案件的状况(流程)以及年度末时的剩余量(库存)等,作为“关于产业废弃物的非法丢弃状况”公布正在做。

环境省“关于工业废弃物的非法丢弃情况”的链接

 

(利用上述调查结果时的注意事项)

  • 调查对象包括符合以下1或2的丢弃量等在10吨以上(包括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时,包括丢弃量等不满10吨的项目。)为对象。
    1. 关于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的法律(以下称为“废弃物处理法”。)进行了不符合第12条第1项规定的工业废弃物处理基准,或者第12条的2第1项规定的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理基准的处分
    2. 违反废弃物处理法第16条规定的禁止丢弃而被丢弃的物品(仅限非法丢弃工业废弃物)
  • 如上所述,除了工业废弃物的非法丢弃案件外,还包括进行了不符合产业废弃物处理基准等的处理案件(指导对废弃物的堆积、放置等进行适当处理的案件)。
  • 另外,硫酸沥青及费洛西特非法丢弃等案件不在调查对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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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整备课担当:废弃物非法丢弃对策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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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223)1517传真号码:055(22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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