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2328更新日期:2023年1月2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居民监查请求陈述日程

现在没有案件。

案件:  

陈述日程:

陈述会场:

备注:

  • 旁听根据会场的情况,定员10人,按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希望旁听的各位,请事先打电话申请。
  • 申请受理时间是周一到周五的8点30分到17点15分(节假日除外)。
  • 另外,由于不得已的情况,日程变更、中止、不公开的情况。
  • 当天请戴口罩。
  • 另外,发热或轻度症状出现感冒症状(咳嗽、喉咙痛等)、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不要进入会场。

报名地点电话:055-223-1823

关于陈述的摄影、录音

陈述会场内,不能用照片、录像等进行摄影、录音

(※报道机关的摄影,仅在陈述开始前,仅在得到被摄体中包含者的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

关于不允许在场和旁听的条件

  1. 带有酒气的人
  2. 携带凶器等可能对人造成危害或困扰的物品的人
  3. 携带标语牌、旗帜、扩音器等被认为不适合带到陈述会场的物品的人
  4. 穿着或携带围嘴卷、竹帘、臂章、安全帽、背心等的人
  5. 有可能妨碍其他陈述顺利实施的人
  6. 陈述人不希望被旁听时

关于监听人员和旁听人员应遵守的事项

  1. 对于陈述不要用鼓掌其他的方法表明赞成与否
  2. 放歌、谈笑其他不要做吵闹的行为
  3. 不得进入规定座位以外的地方
  4. 不得饮食或吸烟
  5. 切断手机等通信设备的电源
  6. 不得做出违反监查委员指示的行为
  7. 不得有扰乱其他陈述会场秩序或妨碍陈述的行为。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监察委员会事务局
TEL 055-223-1824 FAX 055-223-1818
E-Mail:[email protected]

为了更好的网站,请让我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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