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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89158更新日期:2019年3月2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常见问题Q&A 5.关于电气、自来水、煤气等的子表

Q1.父母表、子表是什么?

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局等供应商为了收费而设置的仪表被称为“母仪表”。与此相对,在租赁大楼、商业设施、集体住宅等中,建筑物的管理者和所有者等一次性支付的电费和水费等,为了根据入住者和租户等的使用量来结算费用而设置的仪表被称为“子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计量法上属于“交易或证明”中使用的计量器,所以根据计量法第16条的规定,必须通过检定,且有效期内的才能使用。

Q2.谁设置了子表?

子表大多是由建筑物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设置的,但是根据建筑物使用上的合同和规章等,也有入住者等设置的情况,请确认。

Q3.子表的管理由谁来管理?

在计量法上,虽然没有特别规定,但是建筑物的管理者和子仪表的设置者进行的情况比较多。另外,子表的使用者在确认仪表故障或过期等时,请联系仪表的管理者。

Q4.子表的有效期(年月)在哪里?

仪表的有效期显示在贴纸(粘贴印章)和封印等标记的检定印章和基准符合印章附近显示。

电表水表燃气表

Q5.过期的计价器用于收费的话,会怎么样呢?

计量法第172条规定:“6月以下的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或同时科”。过期的仪表可能无法测量正确的使用量,为了防止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发生,请遵守计量法。

Q6.如何更换子表?

过了有效期的仪表,要换成检定或基准符合检查的仪表。请咨询最近的施工店、仪表的修理经营者或制造商。

另外,关于更换的安排和费用负担,根据建筑物使用上的合同等进行确认。

另外,计量检定所不会委托外部的机关和业者进行仪表的现场检查和更换,所以请注意自称计量检定所的欺诈行为。

Q7.过了子表有效期后,对入住者等征收费用怎么算?

在计量法上,过了有效期的计量器不能用于“交易或证明”。关于交换之前的收费处理,在建筑物使用上的合同等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当事人之间协商等方法。

Q8.不能把子表设为母仪表(供应商管理的仪表)吗?

请向电力、自来水、煤气等供应商咨询。

Q9.空调和热水中为了确认上水和温水的使用量而使用的仪表也是对象吗?

根据仪表的使用量发生收费的情况是对象。除水表以外还有温水表、累计热量计等(均以有效期8年、口径40mm以下为对象)。

Q10.同一建筑物内的亲子公司之间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子表吗?

根据使用量产生费用收取的情况下是对象。

Q11.为了节电,有用于确认使用量的子表。在这种情况下,有效期规定是否适用?

不是为了收费等,而是为了节电等内部管理而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不属于计量法上的“交易或证明”,所以不适用有效期的规定。另外,使用费是由定额、面积、使用天数等决定的,子表只不过是作为基准使用的情况也不在对象内。但是,经过了有效期的计量器精度有可能下降,为了正确计量请适当更换。

如果不知道是否符合计量法上的“交易或证明”,请咨询计量检定所。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产业政策部计量检定所 
地址:〒406-0035笛吹市石和町广濑785
电话:055(261)9130传真号码:055(261)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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