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57027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是必须设置在都道府县的行政委员会(地方自治法第180条的5第2项第5号、第202条的2第5项、渔业法第171条第1项)之一。
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属于知事的监督(渔业法第171条第2项),委员由知事选任(渔业法第172条第1项及第2项)。
委员的任期为4年(渔业法第173条准用的第143条)。委员的人数为10人(渔业法第172条第2项以及第3项),山梨县由代表内水面经营渔业的人(渔业协同组合的组合长)4名,在内水面补充水产动植物的人(游渔者)的2名,有学识的人4名构成。
现在的第21期委员是2021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任期,如附件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PDF:24KB)所示。委员报酬等由山梨县委员会委员等的报酬及费用赔偿条例规定。
委员会的事务局由农政部粮食花卉水产课(水产担当)管辖。
(关联链接)
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根据都道府县区域内的河川湖沼的水产动植物的捕捞及增殖相关事项、其他渔业法处理属于该权限的事项(地方自治法第202条之2第5项、渔业法第171条第3项)。
基于渔业法的主要权限如下:
1.关于渔业权的许可证等,进行调查审议,向知事陈述意见。
2.拥有指示权
(关联链接)
3.其他
山梨县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通常每年举办4次。2007年度以后的举办情况如下。
另外,2013年为了10年一次的渔业权许可证的同时切换,每年举办5次。
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2016年度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2013年度渔业权许可证的同时切换相关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