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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47275更新日期:2023年8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护理服务信息的公布制度

关于要旨

关于“护理服务信息的公布”制度,根据护理保险法第115条第35条的规定,规定看护服务经营者有义务公布信息,护理服务利用者根据客观信息进行比较讨论,能够主动选择看护服务事业所的目的。

关于公布的信息

基本信息

  • 看护服务事业所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服务从业人员的数量、设施、设备的状况和使用费用等事实信息

运营信息

  • 以使用者为中心的服务提供的结构、员工的教育、进修状况等、看护服务事业所的服务内容、运营等相关信息

关于护理服务信息公布系统

在护理服务公布系统中,使用者可以阅览看护服务事业所的信息,也可以由经营者报告看护服务信息。

请从以下开始进入新系统。

阅览用看护服务信息公布系统

报告用看护服务信息报告系统 

关于看护服务信息的报告(面向事业所的各位)

请下载以下资料,并报告看护服务信息。

面向事业单位的操作手册(PDF:3,209KB)

报告简单操作指南(PDF:807KB)

关于山梨县“护理服务信息的公布”制度中调查的方针

根据护理保险法第115条的35第3项的规定,关于县实施的调查,根据护理保险法实施规则第140条的47之2的规定,规定了必要事项如下。

关于2023年度山梨县护理服务信息公布计划

 为了实施护理保险法第115条第35条规定的“公布看护服务信息”制度,根据护理保险法实施令第37条之2的3的规定等,决定2023年度的公布计划如下。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健康长寿推进课担当:护理服务振兴担当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55传真号码:055(223)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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