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于建筑基准法的确认完毕证等中导入防伪用纸
近年来,全国发生了基于建筑基准法的确认完毕证伪造事件。因此,本县从2017年3月1日开始在建筑基准法相关文件中导入防伪用纸。
引进防伪纸的主要文件
- 建筑基准法第6条第1项的确认完毕证(包括建筑基准法第87条、第87条之2、第88条所示的准用)
- 建筑基准法第7条第5项规定的检查完毕证(包括建筑基准法第87条之2、第88条所示的准用)
- 根据建筑基准法第7条之3第5项的中间检查合格完毕证
- 许可·认定通知书(建筑基准法第43条第1项附注许可、第86条第1项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