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57027更新日期:2024年5月2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是必须设置在都道府县的行政委员会(地方自治法第180条的5第2项第5号、第202条的2第5项、渔业法第171条第1项)之一。
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属于知事的监督(渔业法第171条第2项),委员由知事选任(渔业法第172条第2项)。
委员的任期为4年(渔业法第173条准用的第143条)。委员的人数为10人(渔业法第172条第3项),在山梨县,由代表内水面经营渔业的人(渔业协同组合的会长等)4名,在内水面补充水产动植物的人(游渔者)的代表2名,有学识的人4名构成。
现在的第21期委员是2021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任期,如附件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PDF:24KB)所示。委员报酬等由山梨县委员会委员等的报酬及费用赔偿条例规定。
委员会的事务局由农政部粮食花卉水产课(水产担当)管辖。
(关联链接)
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根据都道府县区域内的河川湖沼的水产动植物的捕捞及增殖相关事项、其他渔业法处理属于该权限的事项(地方自治法第202条之2第5项、渔业法第171条第3项)。
基于渔业法的主要权限如下:
1.答复
2.指示权
(关联链接)
3.其他
山梨县内水面渔场管理委员会通常每年举办4次。2007年度以后的举办情况如下。
另外,2013年和2023年,为了10年一次的渔业权许可证的同时切换,每年举办5次。
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