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71926更新日期:2016年12月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以2014年6月制定小规模企业振兴基本法以及修改中小企业基本法为契机,特别是关于振兴小规模企业的中小企业,要求推进与县、市町村、中小企业者、中小企业相关团体等相关机构一体化的政策。
本县小规模企业占县内企业的89.8%,另一方面,停业率为3.9%,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需求减少,经营者的高龄化,后继者不足等,针对中小企业周围环境变化的支援体制的整备成为课题。
为此,县为了振兴县内的中小企业,为本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县民生活的提高做出贡献,制定了山梨县中小企业和小规模企业振兴条例。
此外,根据条例,制定山梨县中小企业·小规模企业振兴计划,在实施产业政策的同时,与市町村和工商团体等相关团体联合,谋求以小规模企业为首的中小企业的振兴。
1.前文
2.目的
3.基本理念
4.县的责任、中小企业的努力、中小企业相关团体的作用等
(中小企业相关团体、金融机构、大企业者、教育机构等的作用)、
县民的理解与合作,以及对市町村的合作
5.基本措施
(1.促进新商品或新劳务开发;2.促进新市场开拓;
3.促进新事业领域的开拓,4.事业继承的顺利化,5.促进成立时间,
6.人才的培养及确保;7.振兴本地产业等;8.小规模企业持续发展)
6.中小企业及小规模企业振兴计划的制定